
杨进律师网
yangjin.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管辖异议
2007-07-02 11:36:08 来源:
异议人:甘肃省某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某号法定代表人:安徽某公司诉我公司买卖合同一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8月1日颁布并实施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各高级人民法院辖区内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和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5月18日颁布并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纠纷案件级别管辖的复函》中安徽省基层法院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争议金额为40万元以下,而该案已明显超过40万的标准。因此,安徽省某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不具有管辖权,请贵院将该案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此致安徽省某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甘肃省某公司
每个法院都有受理范围,这样直接了解个法院的受理标准,否决法院的受理。 二〇〇六年 月 日
- 大家都在看

周和妻因感情不和而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委托鉴定发现,妻子沈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无民事行为能力”,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